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3〕14号)规定,2022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评选工作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核、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入围人员公示,并报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批准,陈俊等5位同志(名单见附件)入选“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为会计名家培养工程项目依托单位,请各依托单位认真组织好会计名家的培养工作,支持和帮助本单位的培养对象根据培养方案开展相关研究和学术活动,按时提交研究成果,并对核拨的资助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财政部委托中国会计学会对会计名家培养对象的学术研究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并将组织专家对其研究成果和学术活动效果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培养资格。
三、培养对象按申报的课题和科研项目开展学术活动,按时提交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成果,提升会计理论研究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并为我国会计政策制定和会计实务提供参考与指导。
四、每位培养对象的资助经费为40万元,根据当年预算安排分次核拨,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财政财务制度管理和使用。
联 系 人:中国会计学会 杨旭
电 话:010-68520682、1881118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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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名单
财政部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2022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名单
(按姓氏拼音排序)
陈 俊 浙江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杜兴强 厦门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靳庆鲁 上海财经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 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朱红军 安徽财经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