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界要闻
全国财政系统学习贯彻国办56号文件精神快报第十一期
发布时间:Mar 2, 2010     浏览次数:292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

 201021,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河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56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成果。

 在总结近年来会计改革与发展成绩经验的基础上,河北省财政厅组织省内高校会计学专教授、企业财会工作负责人等组成课题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起草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并报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该《意见》以全面推进会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服务为目标,强调了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重要性。

 《意见》要求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建立实施会计师事务所退出机制,有效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活动,建立财政部门与有关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监管效能。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做好自身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要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扶持力度,切实打破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行政壁垒、业务限制和地方保护,为会计师事务所创造公平的执业环境,科学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快速发展。

 《意见》强调,要积极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建立和完善村财乡代管机制,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代理村级会计委托服务。要大力开拓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税务代理、个人理财、社区事业咨询等服务市场。要充分发挥会计服务的作用,保证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据悉,在报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意见》的同时,河北省财政厅还专门就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制定了全面、周密的实施意见,拟在近期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

年二月二十三日





我要评论



(只有会员才能参与评论,如果您已是会员请 登录 后评论)
论 坛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 邮编: 100045 电话:010-68520682 E-mail:68520682@asc.org.cn | ascmember@163.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602 | 京ICP备12005383号-1 | 中国会计学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