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在上市公司财报中的审计意见通常附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字。
对于美国大型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更倾向于让总部位于美国的四大来审计其业务。但在这一现象背后,却隐藏着许多扮演复核、检验、担保等角色的外部人士的参与和努力。
根据近日公布的一项建议法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将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列出一些有助于其公共审计意见出具的会计人员和外部人士的名单。同时,按照总审计工作小时测算,至少从事3%审计工作的第三方应包括在内。
据PCAOB估计,对于大型跨国公司财报而言,这一变化可能会增加多达20个审计实体。
此外,PCAOB所指的其他信息还应包括第三方审计机构所在的位置,但这样做公众可能会认为:对于大量审计工作由海外审计师完成的企业而言,其审计师的业务水平可能会与PCAOB要求有所出入,与经验丰富的“四大”相比也相去甚远。
PCAOB主席詹姆斯·多蒂为此指出,“精明的商人”以及高层次的决策者目前并没有意识到,一份由“四大”签署的审计报告其实主要是靠下属公司完成的。他说:“从理论上讲,当一个网络化的事务所签署审计意见的时候,其审计质量应该是不错的,但在实践中,审计质量可能与预想的相差甚远。”PCAOB认为,通过在审计报告上附加其他信息,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审计意见。PCAOB执行主席丹尼尔·戈尔泽说:“对参与审计活动的事务所进行披露可以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事务所的工作以及审计报告的质量。”根据该建议法案要求,参与审计活动的合作伙伴也要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名。其实,早在两年以前,PCAOB就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当时,很多事务所担心,这会加大审计人员的个人责任,同时,也会让合伙人而非事务所误认为,审计人员全权负责审计工作。PCAOB指出,欧洲许多公司已经将这一规定引入财报,但在美国,PCAOB有所妥协,即不要求参与合作伙伴必须提供手写签名,电脑输入的名称也可以。
分析人士指出,每年,PCAOB都会针对包括德勤、安永、毕马威、普华永道“四大”在内的、在美国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至少100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检查报告。而对于在海外注册的“四大”成员所而言,PCAOB每3年对其出具上述报告。
因此,在某些情况下,PCAOB不得不依靠其他国家的监管机构对这些成员进行监管。
(来源:中国会计报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