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时讯
十券商获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资格
发布时间:Dec 4, 2012     浏览次数:3289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中国银行(2.76,0.00,0.00%)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8日公布,国泰君安、招商证券 (8.29,0.07,0.85%)和光大证券(10.20,0.07,0.69%)10家证券公司获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业务资质。加上原有的中信证券(10.01,0.21,2.14%)与中金公司,在目前的15AA券商中,仅有申银万国、安信证券与华西证券三家未能入围。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8日公布,国泰君安、招商证券和光大证券等10家证券公司获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业务资质。加上原有的中信证券与中金公司,在目前的15AA券商中,仅有申银万国、安信证券与华西证券三家未能入围。

交易商协会5日发布公告,启动证券公司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打开证券公司进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的通道。这意味着,证券公司能与此前获承销资格的22家银行和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两家证券公司分食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蛋糕”。

交易商协会要求,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的证券公司类会员应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分类结果AA及以上级别。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的证券公司类会员应具备公司信用类债券承销业务经验。

证监会此前公布的2012年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显示,AAA级券商空缺,AA级券商共有15家,分别为:安信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华西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中金公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

(来源:中国证券  20121129




我要评论



(只有会员才能参与评论,如果您已是会员请 登录 后评论)
论 坛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 邮编: 100045 电话:010-68520682 E-mail:68520682@asc.org.cn | ascmember@163.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602 | 京ICP备12005383号-1 | 中国会计学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