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界要闻
山东省发布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May 21, 2010     浏览次数:282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全国财政系统学习贯彻国办56号文件精神快报第二十二期
山东省发布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实施意见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紧扣国办56号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情况,提出了加快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实施意见提出:

  一要强化注册会计师在政府决策中的服务功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发挥注册会计师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大投融资论证决策、城市发展重大规划研究、风险管理控制与防范等方面,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才汇聚的优势,将一些咨询业务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并根据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战略规划等方面的专家,提供专业支持,以降低政府的决策和控制风险,必要时,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担任财务顾问或风险管理顾问。

  二要积极拓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范围。实施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中关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的有关规定,尽快研究制定有关办法。2010年要将社会各界关注的医疗机构、大中专院校和基金会等非盈利性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基金会等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年检、产权登记、年度财务决算等事项必须使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要不断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省财政厅应当建立和完善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沟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人员、收入规模、行业保护等理由限制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执业,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要切实打破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行政壁垒、业务限制,为行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执业环境。

  四要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资金扶持力度。要将会计师事务所纳入山东省服务业发展规划,重点给予资金扶持。每年从山东省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行业上缴会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信息化改造补助。

  五要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从传统的会计审计业务为主,逐步向高附加值的管理咨询业务转变,把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育成知识密集型的高端现代服务业。
    山东省财政厅表示,要抓住行业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扎实推进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推进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走上良性发展之路,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贡献。




我要评论



(只有会员才能参与评论,如果您已是会员请 登录 后评论)
论 坛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 邮编: 100045 电话:010-68520682 E-mail:68520682@asc.org.cn | ascmember@163.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602 | 京ICP备12005383号-1 | 中国会计学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