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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布贯彻国办56号文件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May 21, 2010     浏览次数:288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全国财政系统学习贯彻国办56号文件精神快报第二十期

 

云南省发布贯彻国办56号文件实施意见

 

近期,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实施意见,这是云南省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本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具体举措和重要成果。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胡芩菩同志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和起草本省实施意见工作。亲自带领省财政厅会计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等到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地税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进行走访调研,与省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讨论和研究,争取有关部门重视,征求办法措施、破解发展难题。由于调研充分,思路开阔,实施意见亮点颇多:

一是积极支持事务所拓展国际业务。实施意见要求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利用区位优势,大力拓展南亚、东南亚的国际会计审计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盟国际会计公司,扩大影响。对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拓展市场、承接业务的服务、保障、核准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在信息咨询、市场考察和对外联络等方面予以帮助,为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意见要求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涉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西部大开发、加快服务业发展、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规定给予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有关部门把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纳入规划,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尽快制本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方案和扶持政策,建立统一、协调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网络体系。

四是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实施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贯彻落实科教兴滇和人才强省战略,尽快制定注册会计师人才培育规划和扶持政策,实施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探索建立首席注册会计师制度,鼓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面向国内外引进专业人才,积极利用国内国际资源培养注册会计师人才。要求教育部门引导高等院校发挥自身优势,建设和完善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知识框架,扩大有关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制定促进有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云南省财政厅表示,云南省在推进国办56号文件和本省实施意见具体贯彻落实方面也重在抓出特色,近期将由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地税局联合形成落实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省政协也将在近期对关于加快发展本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点提案进行专题调研。相信各方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促进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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