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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B更新联合雇主养老金计划准则
发布时间:Oct 31, 2011     浏览次数:2407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近日发布了《2011年第9号会计准则更新——薪酬—退休福利—联合雇主计划(子主题715-80):关于雇主参与联合雇主计划的披露》(ASU No.2011-09)。这项更新旨在提高联合雇主养老金计划的信息披露质量,鼓励雇主提供更多其参与联合雇主计划而承担的养老金负债情况的信息。这些联合养老金计划通常用于为那些在其个人职业生涯中服务于多个雇主的工会员工提供养老金福利,使得他们能够在单一的养老金计划中累积退休福利。截至目前,现行准则只要求雇主披露在所有参与的联合雇主计划中其所需承担的养老金缴款总额。

这项更新的提议于今年7月提出,新规大大加强了披露要求:雇主需要披露每一项具有重要性的联合养老金计划的雇主缴款金额以及参与的所有联合养老金计划的缴款总额;标明雇主的缴款金额是否超过了养老金计划缴款总额的5%;如有的话,标明哪些养老金计划需要设定缴款改善计划;标明任何劳资双方集体谈判协议与任何最低缴款协议的失效日期。

此外,新规还要求披露最新审计后的养老金的资产与负债配比状态,即所谓的养老金计划“区域状态”——由《2006年养老金保护法案》要求披露。如果雇主未披露“区域状态”,则雇主需要披露该项养老金计划处于以下何种状态:1、低于65%的配比状态;2、处在65%和80%的配比状态之间;3、高于80%的配比状态。

同时,这项更新要求雇主对任何影响损益表报出期间可比性的变动事项的性质和结果作出描述。

对于公众公司,此项修订自2011年12月15日之后的财年起执行;对于非公众公司,此项修订自2012年12月15日之后的财年起执行。允许公司提前执行此项更新。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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