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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B明确综合性金融工具准则项目的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Nov 17, 2009     浏览次数:4921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00951921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ASB)在伦敦召开理事会会议。此次会议讨论了合并报表、收入确认、合营等问题,但主要议题是替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以下简称“IAS 39)的综合性金融工具准则项目(以下简称“综合性修订项目”),具体包括金融工具分类标准、减值和套期会计等方面会议就金融工具的分类标准形成了暂时性决议,并确定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综合性修订的关键部分——金融工具分类标准
根据相关准则项目以往收到的反馈意见,并咨询了金融危机咨询组(FCAG)后,IASB认为IAS 39的复杂性主要存在于计量和套期会计两方面,其根本原因是分类过于复杂导致的过多类型会计处理。因此,降低金融工具准则复杂性的关键是减少分类。
今年3月,IASBFASB在联合会议上决定研究考虑三种可能的金融工具计量方法:(1)公允价值(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和即将发布的IASB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中的定义);(2)其他再计量方法(例如其他折现基础的金融工具再计量方法);(3)摊余成本。经过两个多月的研究讨论,IASB在本次会议上决定,将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从目前的四分类简化为二分类,即公允价值或摊余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并相应减少减值规定的种类。
此外,IASB在本次会议上还决定:
1保留公允价值的选择权。这样主体就可以在公允价值能更好地反映主体所持有金融工具的意图时,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那些也适用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IASB暂时未讨论是否对这一选择权的使用加以限制。
2禁止在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分类间进行重分类。
3允许某些特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且不需后续转入损益(无论是处置或其他情况)。
4取消现行的感染规则。按照该规则的限制,在处置了某些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后,摊余成本就不再适用于原本在该类别中的其他金融工具。目前相反,IASB拟要求主体在处置时单独列示这些处置的利得和损失。
为检验以上决议可行性,IASB决定在即将出台的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试验性地使用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作为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基础,以为综合性修订积累经验。
二、综合性修订的其他部分
IASB已经考虑了三种减值方法:预期损失模型、已发生损失模型和公允价值模型,其中已发生损失法是现行准则中使用的方法。截至目前IASB尚未决定采用何种减值方法,但对审慎监管机构更倾向的预期损失法投入了大量资源进行研究。
为了讨论预期损失法的特点和可操作性,IASB工作人员总结了从一系列与利益相关方举行的会议上收到的反馈意见,并将在61519日的IASB理事会会议期间举行两次旨在收集意见的教育性议程,届时将有大型银行介绍其如何使用预期损失法进行减值处理。IASB决定,今后还将借助其网站收集利益相关方的观点。
三、综合性修订的下一步安排
为应对金融危机,迄今为止IASB已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包括:(1)在200810月修改IAS 39,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对某些金融工具重分类;(2)在20093月明确了采用200810月的规定进行重分类的主体应如何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IASB将继续推进对IAS39的综合性修订:
第一, IASB决定加快综合性修订中的关键部分的进度,将在6月就此形成一个框架,并在7月发布征求意见稿
第二,IASB将继续推进该项目的其他部分,并在10月发布关于金融资产减值处理的征求意见稿(包括对预期损失模型和审慎监管机构提出的贷款准备金问题的考虑)。
第三,IASB将在10月之后发布关于套期会计的征求意见稿。
IASB以上工作的目标,是及时发布最终准则以保证2009年结束的财务报告能够应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
此外,IASB已将此次会议的内容向金融稳定委员会和欧洲央行等利益相关方进行了通报,并希望整合与各监管机构的合作,以更好地考虑各监管机构的意见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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