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在深圳举办了两期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培训班,57家保荐机构的520名保荐代表人、190名持续督导专员及相关人员共计72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班充分体现了“系统性、针对性”的特点,专门针对深交所近期新发布的《保荐工作指引》及《保荐工作评价办法》,就持续督导工作具体要求、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点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有助于保荐代表人及相关业务人员提高对持续督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促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等进一步发挥持续督导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深交所于2012年11月份发布了《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在原《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工作评价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
近年来深交所一直致力于探索如何提高持续督导质量的路径和方法,探索持续督导人员的专业化,建章建制引导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目前绝大多数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能够按照规章的要求,在积极督促公司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协助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全方位指导公司规范运作、严格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密切关注公司决策过程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不过,也有少数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工作中做表面文章的多,勤勉尽责的少,未能真正发挥督导作用。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各项市场化改革措施的深入推进,作为市场重要参与主体之一的保荐机构,在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无疑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承担更大的责任。深交所将进一步推动保荐机构提高持续督导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