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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小企业严格遵循《会计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转换的衔接工作,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财政部下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就会计准则有关衔接问题进行明确。文件要求首次执行新准则的小企业要做好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的修订、资产和负债的清查、科目转换与账务调整、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
文件还明确了有关账目调整方法和会计科目转换具体对照。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