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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B提议对保险会计进行改革
发布时间:Aug 9, 2010     浏览次数:3626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近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提议对保险合同会计进行改革,以期在达到建立单一会计准则目的的同时,对全球所有地区保险类型的合同以及保险人都适用。
  IASB2001年成立的时候,针对保险合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没有出现。2004年,IASB出台了作为允许现有国际会计依然有效的暂行标准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保险合同会计(IFRS4)准则。
  上月月底,IASB主席戴维·泰迪爵士指出,该准则可以说已经超期服役了,目前,许多现有财务信息所适用的会计标准与行为,该准则都无法涵盖。鉴于此,IASB才提议对保险合同会计进行彻底改革,以创建一套单一的、可操作的、易理解的、适用所有投资人与保险人的全新标准。
  目前,IASB正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就此准则在许多领域达成了共识,当然,双方在某些领域也存在分歧。为此,FASB准备就某些问题公布征求意见稿,并在此意见稿中附上IASB的建议,以此达到双方最终趋同的目的。据悉,该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时间为今年1130日。

(来源:中国会计报 201086日 戴正宗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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