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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分会举办《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Nov 8, 2012     浏览次数:6416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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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水利部正式印发了《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为了组织动员水利财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准确把握办法各项要求,着力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推进预算执行序时均衡安全有效,提升预算执行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水利预算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按照部领导要“开展专题培训”的指示, 由水利部财务司主办、我会承办、海河水利委员会协办的《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培训班于1025-26日在天津举办。

参加这次培训的有来自部直属流域机构的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140人。培训班由财务司巡视员高军主持;海委任宪韶主任致欢迎辞;财务司吴文庆司长作重要讲话,吴文庆司长强调要深刻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办法》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财务司裴宏志副司长宣读了《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财务司郑红星处长解读办法编写说明;预算执行中心刘鹏鸿副主任讲解办法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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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决定建立预算项目储备、预算执行考核以及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三项机制。三项机制中,项目储备是预算管理的首要前提,是保证预算执行的基础,预算执行考核是预算管理的核心措施,动态监控是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考核办法》思路清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贯穿了预算执行“序时,均衡,安全,有效”的要求,体现了“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思路,着力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突出重点、简便易行,兼顾奖惩、公开透明、量化考核、预算挂钩”的原则。《考核办法》强化了考核的责任主体,明确了挂钩措施和资金安全。考核以预算执行管理、资金安全、支付进度,指标设置为重点,全面系统,同时还对部分因素提出了修正系数,体现了考核办法的科学合理性。

大家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考核办法》,促进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将预算执行和保障水利财政资金的安全、效率和效益放到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会后立即将会议精神,特别是吴文庆司长的讲话精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详细汇报,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明确责任,建立内部考核机制。把考核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保障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安全。利用贯彻落实《考核办法》这一契机,全面推进水利财务预算管理观念和工作方式转变,提升财务预算管理的水平,为实现水利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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