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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SASB发布无形资产新准则
发布时间:Mar 4, 2010     浏览次数:432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近日,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发布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31号-无形资产》(IPSAS 31),涉及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披露。IPSAS 31的发布填补了IPSASB在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方面的空白,并为解决包括非物质遗产资产在内的公共部门所特有的问题提供了指南。

  IPSASB主席Andreas Bergmann表示:IPSAS 31出台之前,没有一份直接适用于公共部门无形资产的指南。IPSAS 31将提升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并为以后解决更加复杂的公共部门特有问题奠定了基础。

  IPSAS 31主要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所制订的《国际会计准则38-无形资产》(IAS 38)为蓝本,同时也摘录了由IASB发布的《常设解释委员会第32号解释公告:无形资产-网站成本》(SIC 32)的相关内容,增加了IAS 38中所没有的应用指南与示例。目前,IPSAS 31尚不适用于诸如经法律、宪法或其他同等效力所授予的权力与权利等公共部门独有的问题。IPSASB将在继续推进其概念框架项目的进程中重新考虑IPSAS 31对这些权力与权利的适用性。

  此外,为了与小幅变动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保持一致,IPSASB发布了与之对应IPSAS的修订准则。在IASB的年度更新程序获得成功之后,IPSASB也予以仿效,制定了年度改进程序,此项修订工作就是这项年度改进程序的组成部分。

  Bergmann说:尽管我们已经实现了与IFRS(截止于200812月)实质趋同的目标,但是对于IPSASB而言,不断地审视IPSAS以确保其能切实满足公共部门财务报表使用人的需求仍是必需的。

IPSAS 31IPSAS的修订准则可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官网免费下载(web.ifac.org/publications)。IPSASB鼓励IFAC成员、团体、地区性会计组织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应用上述准则,促进其成员和雇员对这些准则的认识。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张晓泉 2010年3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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