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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2年度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财政部近日发布了中央文化企业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所涉及的单位包括: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有关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财务部门。
主要内容包括:确保决算报表编制质量,加强决算数据分析运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决算工作;其他事项。财政部指出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软件、参数进行决算数据的逐级录入、上报、汇总和分析等工作。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文资办联系。
(来源:财政部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