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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营改增12月试点 沿用沪“1+6”模式
发布时间:Nov 5, 2012     浏览次数:235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继上海、北京等地先后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后,浙江121日起也将迎来试点。1029日下午,浙江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浙江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浙江营改增试点基本延续了上海“1+6”模式:1即交通运输中的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6即现代服务业中六个行业,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业、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浙江开展营改增试点后,预计小部分营业税试点企业改革后税负可能有所增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受进项税额抵扣规模的影响较大。

(来源:证券时报 201210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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