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进一步放松直接投资项下资金运用的限制。
《通知》共取消了35项行政审核,简化合并了14项行政审核,大大减少直接投资项下行政许可事项。同时,取消了部分直接投资项下管理环节。其中,取消直接投资相关账户开立、入账、结汇以及购付汇核准,取消直接投资常规业务的境内外汇划转核准,取消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核准。
35项行政审核的取消使现有管理程序进一步简化。简化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类型、资本金结汇管理程序、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及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程序。
此外也使得直接投资项下资金运用的限制进一步放松。放宽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个数及异地开户限制,放宽直接投资项下异地购付汇限制。放宽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及放款主体资格限制,允许境内主体以国内外汇贷款对外放款,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境外母公司放款。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通知》取消外国投资者以其境内合法所得进行投资的有关核准手续,简化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管理,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投资款划拨的外汇局核准手续和所设全资附属企业的验资询证要求。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