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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B批准商誉减值测试新规
发布时间:Aug 29, 2011     浏览次数:339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近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批准了一项会计准则修订案,以简化实体对商誉减值的测试。

修订后的相关会计准则将允许实体先进行定性因素评估,再来决定是否有必要执行两步走的定量商誉减值测试。除非实体在基于定性评估后认定某一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否则的话,将不再要求实体确定该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修订后的准则指南包括了在进行定性评估时需要考虑的各类因素的示例。

在这一新规获批之前,现行准则要求实体至少每年一次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第一步,比较某一报告单元包括商誉在内的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如该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执行第二步测试以计量减值损失的金额。

FASB委员达里尔·巴克(Daryl Buck)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私人公司的呼声是FASB做出修订决策的直接诱因,这表明了私人公司对于执行商誉减值测试所需的成本以及复杂性的忧虑。FASB通过批准这项新规呼应了这些忧虑,修订后的准则将简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流程。”

FASB将在2011年9月发布一项最终的会计准则更新。新规将适用于始于2011年12月15日及其后日期财政年度的年度及中期商誉减值测试,允许提前采用。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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