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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征订《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通知
发布时间:Nov 28, 2008     浏览次数:1003296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征订《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通知

财会便[2008]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深入贯彻实施,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方面,希望对准则执行中的疑难问题提供更多的举例和详尽的讲解,加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和内地与香港两地会计准则持续趋同与等效的进展,需要对《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以下简称《讲解2006》)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

根据上述情况,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以《讲解2006》原有框架及其内容为基础,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补充和完善,编写成《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以下简称《讲解2008》)。《讲解2008》内容有效地解决了准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可作为会计专业人员的工作手册,对于准确编制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全面掌握企业会计准则,深刻领会准则精髓,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此外,我司在2008年年报编制前后,将择机借助中国会计学会培训平台,以《讲解2008》为基础,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地培训。

讲解2008委托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尽快统计征订数量,并将征订单于1215日前寄至人民出版社。

 

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征订单

                              

 财政部会计司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
征订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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