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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发布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May 21, 2010     浏览次数:2746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全国财政系统学习贯彻国办56号文件精神快报第十七期

河南省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发布贯彻落实
国办56号文件实施意见

 

2010428,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0]4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截至目前第一个由省级人民政府直接发布的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实施意见。

河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组建专门起草班子,广泛调研,充分听取行业意见,多次走访省国资委、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争取支持政策,历经多次讨论修改、补充完善,形成具体实施意见后,报请省人民政府直接发布。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在河南省形成5家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30家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以及100家左右特色鲜明,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在行业发展扶持政策方面,该实施意见也有很多亮点:

一是大力拓展业务领域。鼓励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向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等相关领域延伸。自2010年起,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确保省内公司制企业依法接受年度审计。

二是鼓励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出去”。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商务部、财政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跨境服务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措施,并在信息咨询、市场考察和对外联络等方面予以帮助。

三是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机制体制创新。大力推行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要求省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向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规律和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采用多种发展模式进行优化组合、做大做强,确保合并、分立、重组和联合规范运作;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建管理公司。

四是规范服务收费,优化执业环境。实施意见要求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要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10]196号)要求,尽快制定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纠正压低审计收费的不正当做法,进一步规范审计投标行为。依法整顿财务、管理咨询、工商代理等经济类中介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代垫或变相代垫公司注册资金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

河南省财政厅表示,一定不辜负省政府的重托,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密切沟通,多方合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把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和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密切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和新需求,研究解决途径和办法,切实促进本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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