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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与香港签署会计资格互认协议
发布时间:Oct 31, 2011     浏览次数:2299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近日,在美国全国州立会计委员会联合会(NASBA)第104届年会上,美国国际会计资格评估委员会(U.S.IQAB)与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签署了一份为期五年的互认协议,为美国与香港会计行业的互利合作奠定了基础。

这份互认协议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主席格雷格.安顿(Greg Anton)、HKICPA首席执行官张智媛(Winnie C.W.Cheung)、NASBA会长兼首席执行官大卫.科斯特罗(David Costello)、NASBA主席迈克尔.达吉特(Michael Daggett)、AICPA会长兼首席执行官巴里.梅兰肯(Barry Melancon)、U.S.IQAB主席威廉姆.特雷西(William Treacy)与HKICPA会长蔡永忠(Tsai Wing Chung,Phillip)共同签署。

威廉姆.特雷西表示:“我们与HKICPA签署的这份协议将大力推动美国与香港会计业间的互利合作。IQAB已对香港注册会计师的教育、考试及经验要求进行了彻底评估,我们确信它们与美国注册会计师的要求是实质等效的。”

大卫.科斯特罗表示:“与HKICPA的协议证明了我们通过与高质量会计资格的互认实现真正的全球化的坚定信念。我们希望与HKICPA建立良好的关系,希望更有效地促进代表美国与香港公众利益的会计执业活动。”

巴里.梅兰肯表示:“这份新签署的协议将使美国与香港的有资质会计师能够跨境工作。全球化正在迅速改变全球商业运作的方式,而注册会计师将继续在美国与其它地区的金融体系中扮演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

蔡永忠表示:“这份协议是对HKICPA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课程(QP)的献礼。U.S.IQAB以其对国外会计资格的严格认可标准而著称。我们的毕业生现在能够在美国获颁资质的事实说明了香港会计师公会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课程(QP)的深度与广度。”

U.S.IQAB由AICPA与NASBA联合设立,双方各自委任六名委员。U.S.IQAB按照相关标准审查所有希望达成互认协议的请求。美国以外的会计职业组织在通过初步筛选后,必须完成一份U.S.IQAB的问卷并提供在其所在国成为一名职业会计师需要满足哪些要求的有关文件。U.S.IQAB则必须向对方提供在美国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的需要满足哪些要求的文件。

互认协议通过简化拥有会计资格的有资质专业人员在各自国家注册和授证的流程促进了会计业跨境互利合作。尽管互认协议获得了U.S.IQAB、AICPA以及NASBA的批准,这些协议还需得到各个州立会计委员会的接受。

包括此次与HKICPA签署的协议在内,U.S.IQAB已与六个美国以外的会计专业组织签署了互认协议。之前的五个会计专业组织分别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墨西哥与新西兰。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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