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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友杯”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Oct 19, 2007     浏览次数:1004184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文件

 

 

财大赛办〔200713

 

 

关于“用友杯”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

  

第二赛程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做好“用友杯”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的有关工作,现将第二赛程竞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队组成

1、参加全国第二赛程比赛的代表队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铁道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中央管理企业组成的代表队。

2、各代表队由5人组成,领队1人,参赛选手4人。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所有成员必须是本地区、本系统所属人员,不得从其他地区或系统借调。

3、各队参赛选手由各地区、各系统层层选拔产生,不得直接指定。代表队领队及参赛选手必须填写《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领队登记表》(见附件1)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参赛选手登记表》(见附件2),每人另附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于2007年11月20日前报送全国大赛办公室,经审核后,发给领队资格证及参赛资格证。所有参赛选手均须持证参赛,全国大赛办公室将于每场比赛前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认定。参赛选手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更换的,应事先征得全国大赛办公室审核同意。

各队领队须在每场竞赛前一天向全国大赛办公室报告参赛选手名单。

二、竞赛的一般规定

1、第二赛程比赛分三场进行。第一场,复赛笔试;第二场,复赛口试;第三场,决赛。

2、复赛笔试成绩和口试成绩相加为复赛总成绩,按复赛总成绩排定名次,并选定代表队参加决赛。决赛采用口试的形式,复赛成绩不计入决赛。

3、复赛口试及决赛设主持人,负责主持赛场工作,宣读竞赛规则和试题,判定答题结果,宣布竞赛成绩。主持人无法判定的答题,由裁判裁定。

4、大赛第二赛程设总裁判1名,裁判若干名,负责复赛笔试、复赛口试和决赛成绩及名次等相关事宜的最终裁决。

5、第二赛程命题范围为全国大赛办公室确定的竞赛内容(具体内容参见《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由于颁发新法规,对《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中所收录法规进行修改的,修改、变动部分不作为第二赛程命题范围。

三、复赛笔试规则

1、复赛笔试以闭卷方式采用同一套试题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每队派3~4名参赛选手参赛,取前3 名选手成绩之和为参赛队复赛笔试总成绩。

2、复赛笔试赛场座次由全国大赛办公室统一排定,参赛选手须对号入座,不得自行选择座位。

3、参赛选手须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超过开赛时间15分钟未入场者,取消复赛笔试资格。

4、复赛笔试时间为210分钟,卷面满分为120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题、综合题。

5、复赛笔试成绩在复赛口试前公布。

四、复赛口试规则

1、复赛口试采用同一套试题分别10个赛场同时进行,每场6个队,各队参赛选手为3人,参加比赛的人选由各领队确定。各代表队参赛场地、队次通过抽签决定。

2、各代表队须在比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赛场。各队领队及未参加口试的队员可以进入赛场旁听。

3、每个赛场设主持人1 人,裁判员2 人。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及其他场内人员不得当场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在比赛结束后,由领队向总裁判提出,听候裁决。

4、参赛选手听到主持人宣布“开始”或“请回答”后方可答题,每题回答完毕后均要以“回答完毕”结束。口试赛场设置计时器,选手的答题时间以计时铃响为限。

5、复赛口试共8轮,各队的基础分为100分,答题方式及题型如下(见附件3):

定人必答题:3轮,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各1 轮。

定队必答题:2轮,题型为多选题、简答题各1 轮。

共答题:2轮,题型为计算题、连线题各1轮。

风险题:1轮,题型为多选题、简答题、计算题。

6、定人必答题,每轮由指定的选手抽选1题,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回答,回答正确的得相应分值,回答错误(含部分错误)、回答不完整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队其他选手不得以任何方式给指定选手提示或暗示,违者扣除相应分值。

7、定队必答题,各队每轮抽选1 题,由1 名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回答,声明“回答完毕”之前,同队其他选手可以补充、纠正;声明“回答完毕”之后不得再行补充。前后回答不一致的,以最后回答为准。回答正确的得相应分值,回答错误(含部分错误)、回答不完整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8、共答题,在规定时间内由各队在统一发放的答题板上答题,答案正确的得相应分值,答案错误或不完整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9、风险题,按难易程度设置分值和时间。各队可任选某一分值并抽选1题回答,不得弃权。回答正确的得相应分值,回答错误(含部分错误)、回答不完整的扣相应分值。风险题由1 名选手主答,声明“回答完毕”之前,同队其他选手可以补充、纠正;声明“回答完毕”之后不得再行补充。前后回答不一致的,以最后回答为准。

五、决赛规则

1、决赛共8轮,各队的基础分为100分,答题方式及题型如下(见附件3):

定人必答题:2轮,题型为选择题、连答判断题,各1轮。

定队必答题:1轮,题型为视频动画题。

共答题:1轮,题型为连线题。

抢答题:1轮,题型为场景录像题。

风险闯关题:3轮,题型为选择题(共答)、计算题(共答)、简答题,各一轮。

2、定人必答题的连答判断题、定队必答题的视频动画题、抢答题的场景录像题和风险闯关题规则如下(其他竞赛规则与复赛口试相同):

(1)定人必答题的连答判断题,每道题由10小题组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快速作答,主持人读完1小题后不再声明“开始”,选手即可回答“对”或“错”。在规定时间内,每答对一小题得相应分值,答错不扣分。

(2)定队必答题为视频动画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指出动画中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答对得相应分值,答错不扣分。

(3)抢答题为场景录像题,当选手发现录像中的错误点时,可立即按抢答器进行回答。回答正确的得相应分值,回答错误(含部分错误)、回答不完整的倒扣相应分值。

录像题中每一个错误点只能被抢答一次,重复抢答视为犯规,倒扣相应分值;抢答之处不属于错误点的,视为答错,扣除相应分值;错误点尚未出现而抢答的,视为犯规,扣除相应分值。

抢到答题权的代表队由1名选手主答,声明“回答完毕”之前,本队其他队员可以补充、纠正;声明“回答完毕”后不得再行补充。前后回答不一致的,以最后回答为准。

(4)风险闯关题,各队从选择题(10分值)开始回答,回答错误,停止闯关答题,倒扣相应分值;回答正确,闯关成功,得相应分值,进入下一轮,回答计算题(20分值)。依此类推。每轮闯关成功后,可选择继续或放弃下一轮闯关。

3、决赛设观众题,由主持人指定台下观众回答问题。

4、大赛第二赛程总裁判、裁判若干名负责决赛的现场裁决。

5、全国大赛办公室将聘请公证员对决赛全过程进行公证,并在决赛结束时当场宣布公正结果。

附件1: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领队登记表

附件2: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参赛选手登记表

附件3: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复试口试及决赛题型题量表

 

 

 

 

 

 

 

 

 

 

 

 

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九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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