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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AOB与迪拜监管机构达成检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Dec 26, 2011     浏览次数:326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近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宣布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公国金融服务局(DFSA)签订合作协议,对在双方各自管辖范围内执业的审计人员进行监管。双方计划在2012年1月举行正式的签约仪式。

PCAOB主席詹姆斯·多蒂(James R.Doty)说:“多年以来,PCAOB一直都在探索对跨境审计进行有效监管,而DFSA正是我们重要的合作伙伴。合作协议签订之后,PCAOB和DFSA就能够互相交换保密信息,进一步增进两者已经建立的紧密合作关系,对此,我们感到十分高兴。”  继PCAOB与以色列证券局(Israeli Securities Authority),这是PCAOB在中东地区签署的第二份类似协议。此外,本月早些时候,PCAOB宣布已与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Netherlands Authority for the Financial Markets)签订合作监管协议。

PCAOB已经在迪拜开展检查。合作协议授权PCAOB和DFSA交换保密信息,此举遵循了2010年出台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的相关条款。这些条款修订了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法案》,允许PCAOB在某些情况下可与美国以外的监管机构共享保密信息。

PCAOB国际事务主管罗达·施奈尔(Rhonda Schnare)说:“我们很高兴能与DFSA签订合作协议。PCAOB一直认为DFSA的跨境监管方式是一种能够更好实现保护投资者目标的合作模式。”

《萨班斯法案》要求PCAOB监管与定期检查所有对为所发行证券在美国市场交易的公司提供定期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在PCAOB登记的美国以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已逾900家,分布于8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8家迪拜的会计师事务所)。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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