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会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Aug 26, 2024     浏览次数:3407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会学〔2024〕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学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根据《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和《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财会〔2022〕3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选拔培养工作,计划招收1个班约6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具有经济学或者管理学博士学位,在高等院校或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单位从事会计、财务、审计等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满两年,有较强研究能力、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最近5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的CSSCI来源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下同);或在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的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主持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以上;或以本人为第一负责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或中国会计学会一等奖1项以上。

(五)具备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听说读写方面交流能力,或具有1年以上国外学习、科研、教学或工作经历。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七)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或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其他班次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责任给所在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

二、报名和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报名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月20日前寄送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学会(以下简称省级会计学会)。

(二)资格复核

省级会计学会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在《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报名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同时填写《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于9月27日前寄送至中国会计学会。

(三)笔试。

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中国会计学会统一组织的闭卷笔试。笔试范围包括会计基础理论(含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等;考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周六)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安排将由中国会计学会提前通知考生。

(四)面试。

根据材料测评得分和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周日),地点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选名单。

根据材料测评得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三项合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人员。

三、培养时间与地点

培养周期为3年,集中培训地点主要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学员。

四、培养方式

主要采用课堂研修、实地调研、课题研究、在职自学、搭建平台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和交流平台,帮助学员提升教学、科研能力和相关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

(一)集中培训。每年集中培训20天,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等方式为主。

(二)实践研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有关单位实地考察、研究,引导学员深入一线、夯实实践基础。

(三)课题研究。组织学员承担课题任务,支持学员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重要会计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四)在职自学。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落实个性化学习培养方案。

(五)搭建平台。通过提供网络教学、邀请学员参加论坛、座谈、典型案例研讨等活动,支持建立各类培养机制,为学员搭建持续学习和提升自我的平台。

五、学员管理

(一)档案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期间的学习情况和教学科研成果。

(二)考核管理。建立考核体系,根据学员集中培训、实践研习、课题研究、在职自学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

(三)毕业管理。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毕业。毕业学员可优先申报财政部和中国会计学会立项的课题、优先申请担任财政部会计改革及政策制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分支机构成员。

在培养期间或培养结束后,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或本人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或在培养期间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六、经费保障

    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的选拔、培训、管理等费用由财政部承担;学员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联系电话:

中国会计学会  010-68520682 

 

附件:1.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报名表

2.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报名信息统计表

 

 

中国会计学会

2024年8月21日



我要评论



(只有会员才能参与评论,如果您已是会员请 登录 后评论)
论 坛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 邮编: 100045 电话:010-68520682 E-mail:68520682@asc.org.cn | ascmember@163.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602 | 京ICP备12005383号-1 | 中国会计学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