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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AOB与日本监管机构达成检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Oct 24, 2011     浏览次数:2781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近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宣布与日本金融厅(JFSA)以及日本注册会计师和审计监管委员会(CPAAOB)签署合作协议,对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执业的审计师进行监管。

就亚太地区而言,PCAOB目前除与澳大利亚、韩国和新加坡监管当局开展联合检查外,它还定期对已登记的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这些国家和地区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台湾和泰国。

尽管自2007年起,PCAOB已经自行对已登记的日本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检查,但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与日本监管当局共同现场检查日本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协议还包括关于双方交换保密信息的条款,此举是为了遵循2010年出台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的相关条款。这些条款修订了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法案》,允许PCAOB在某些情况下可与美国以外的监管机构共享保密信息。

PCAOB主席詹姆斯·R ·多蒂(James R.Doty)表示:“与日本同行签署的这份协议更加坚定了双方进行跨界审计监管合作的决心,我相信此次合作对处在全球化资本市场背景下的审计质量提升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十分高兴能够将此份协议添加到已与包括澳大利亚、韩国和新加坡在内的亚太地区其他重要伙伴达成的协议之中。”

同时,PCAOB国际事务主管罗达·施奈尔(Rhonda Schnare)表示:“PCAOB高度重视与JFSA和CPAAOB在多年的合作中建立的良好关系。我们正努力与世界各国的监管机构签订类似的合作协议。”

《萨班斯法案》要求PCAOB监管并定期检查所有为所发行证券在美国市场交易的公司提供定期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在PCAOB登记的美国以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已逾900家,分布于8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16家日本会计师事务所)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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