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论文摘要:
作为我国2006年审计准则第1322号指南的起草者和多年来一直在我国研究和倡导公允价值会计审计理论方法、关注相关会计审计准则施行效果的学者,笔者对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准则及其指南有较多的思考。为有助于广大注册会计师和相关理论与实务工作者更好地理解运用相关准则,进一步促进公允价值审计理论与方法的研究,本文研究阐释了如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审计准则第1322号及其指南的制定背景和局限性、公允价值审计的风险及其变化趋势、审计准则第1322号的框架和内容、审计准则第1322号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该准则的适用范围以及公允价值审计与若干基本概念的关系问题。
本文要义(均为学术创新点)如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其指南所存在的局限性,直接导致我国审计准则第1322号及其指南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是当代注册会计师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不得不认真学习和谨慎从事的一项问题复杂、涉及面广、风险可能很大的鉴证业务;公允价值审计任重道远、其风险近期高远期低;除少部分条款及其解释外,我国审计准则第1322号基本实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该审计准则至少与我国14个审计准则有密切关系,与其他审计准则也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需要相互参照理解和结合运用;该准则在规范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时,只提供一般性规范和指导,不特别针对特定类型的资产、负债、权益项目、交易或特定行业实务的审计问题,对后一问题的解决还有待时日;在理解相关准则及其指南条款和正式开始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工作之前,还有必要了解公允价值审计与若干基本概念(如认定、会计估计、持续经营、活跃市场等等)的关系问题,而对这些关系的明确阐述在国内目前还很鲜见。